溧阳监狱武警二、三中队营房维修工程澄清文件
1、本项目建造师不允许有在建工程。因溧阳监狱3-24号楼20套房改造装修工程与溧阳监狱武警二、三中队营房维修工程不是同一项目,同一企业可以同时承揽两个项目,但同一建造师不能同时承接两个项目,如果两个项目采用同一建造师,中标只能中一个项目,中标顺序为评标顺序,评标顺序为1、溧阳监狱3-24号楼20套房改造装修工程;2、溧阳监狱武警二、三中队营房维修工程,如被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后续项目中继续被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由该项目中被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自动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增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至2020年底,各单位在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活动中,(1)在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明确“对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条款;(2)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鼓励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纸质采购文件;(3)对提供“受疫情影响”真实可信证明的中小微企业,免收投标(包括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保证金;(4)对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协议》等证明文件、经查证属实的中小微企业,减免收取履约保证金、适当提高预付款比例;(5)对执行省级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小微企业供应商;(6)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足额支付合同款。企业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条款。
3、本项目资格材料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只需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无需携带原件。
谈判文件其余条款不变!
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