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龙锦路大楼中央空调维保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 2019-8-16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龙锦路大楼中央空调维保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龙锦路大楼中央空调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龙锦路大楼中央空调维保项目
二、项目编号:ZRCG-20190803
三、项目预算:12.5万元/年
最高限价:12.5万元/年
四、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服务范围为对中央空调系统进行清洗、除锈、去垢、钝化、预膜、阻垢、缓蚀及杀菌灭藻,电气检查,对中央空调系统的损坏配件进行检查更换,并进行全年性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一)服务要求:
1、离心机组维修、保养;工况检查,消除隐患,清洗冷凝器、滤网等,更换冷冻油、干燥过滤器等,系统正常运行保障。
2、冷冻水系统维修、保养;水质处理,循环泵、阀门、管路等维护保养,电气控制系统维修保养等,系统正常运行保障,水质达标。
3、冷却水系统维修、保养;水质处理,循环泵、冷却塔、阀门、管路等维护保养,电气控制系统维修保养,系统正常运行保障,水质达标。
4、热水系统(除锅炉)维修、保养;水质处理,循环泵、阀门、管路等维护保养,电气控制系统维修保养,系统正常运行保障,水质达标。
5、新风系统维修、保养;风管系统清洗达标,系统正常运行保障。
6、末端风机盘管、进、出风口系统维修保养;进、出风口、蒸发器、积水盘、风机清洗,系统正常运行保障。
7、分水包、膨胀水箱系统维修、保养;保温、基座、阀门、仪表等维护。
8、管道、阀门维修、保养;保温、防锈、润滑等。(二)服务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次采购合同一年一签,其中:第一年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本合同有效。一年合同期满经甲方考核满意后,可签订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二次。
五、磋商响应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殊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空调维保服务、清洗保洁服务的企业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在常州地区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
3、其它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6日至8月 21 日正常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
磋商文件获取:2019年8月16日至8月21日正常工作时间。
磋商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
七、磋商保证金缴纳
磋商文件响应人自行以银行转账方式(拒绝以个人名义缴纳或者以现金方式缴纳)将磋商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日前转账到下列账户(备注项目名称)。
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2000.00元
    户名: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南农商行高新区科技支行
    账号:8273204110701201000050058
八、响应文件提交及磋商信息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19年08月29日下午14:00。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暨磋商时间:2019年08月 29 日下午14:00。
响应文件提交暨磋商地点: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端阳
联系电话:0519-85606263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通江中路229号)
网    址:http://www.zhongruizx.com/index.asp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联系人:马玉生
联系电话:0519-89855576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8号
 
 
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6日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使用)
 
本人          (姓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项目采购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采购人)协商、签订合同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需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使用)
 
本授权委托书宣告:本人          (姓名)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项目采购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采购人)协商、签订合同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和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至本项目结束或新的授权委托书送到之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需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