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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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公章) |
常州高铁新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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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常州高铁新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
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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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新龙湖公园商业街E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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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ZRCG-2020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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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估算造价 |
约35万元 |
招标内容、数量、
用途 |
电梯2台,其中客梯1台,餐梯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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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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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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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址 |
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
(常州市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招标代理部) |
开标(投标截止)
时间 |
2020年8月6日下午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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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开标地址 |
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3楼开标室
(常州市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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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孙端阳15961207409 |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工程名称:常州高铁新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新龙湖公园商业街E栋
(2)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3)交货时间:
30日历天,以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到工地现场的时间计算。
安装竣工时间:2O日历天(具体工期与装饰配合,服从总包单位的工程进度安排,不影响其他分项工程的进度,以设备开始安装起至所有安装、测试、验收合格的时间计算。
(4)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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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工程名称 |
招标内容 |
估算价 |
建设规模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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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 |
电梯采购及安装调试 |
35万元 |
2台 |
申报一名项目负责人 |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报名条件:
(1)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
(2)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
(5)近三年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本次招标客梯备选电梯品牌为:蒂森Meta系列、上海三菱ELENESSA、迅达5500,或不低于上述品牌的同档次品牌且必须符合本工程技术参数要求的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报名。如投标人拟在备选设备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地)外自选品牌,自选设备(材料)品牌应在性能、技术指标、技术参数、质量、使用寿命等方面均不低于可选设备(材料)品牌相应性能、技术指标、技术参数、质量、使用寿命等方面的要求,并将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带至开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并确认。因可选品牌材料(设备)之间客观存在的差异所引起的价格差异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一旦中标,不得因此提出价格调整的要求。
(7)本项目申请人资质类别与等级: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旧)(需具备乘客电梯B级)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旧)(电梯)B级及以上等级。
(8)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新)(同时具备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新)(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
(9)若投标人(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不具备电梯安装资质,可以与具备电梯安装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投标, 但必须明确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为联合体主办方。被联合体单位(即电梯安装企业)在资审时提供:
A. 企业营业执照;
B.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旧)(电梯)B级及以上等级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新)(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
C.生产商对该品牌电梯安装维保的授权书;
D.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如果出现一家安装单位与两家及以上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组成联合体的情况,或一家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与两家及以上安装单位组成联合体,则取消所有涉及该联合体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10)生产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具备生产资质证书[国家质监总局核准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含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制造类别包含本次招标产品,级别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C.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旧)(电梯)B级及以上等级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新)(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载货电梯、杂物电梯)。
(11)销售代理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具有电梯生产商对销售商本次投标项目的授权委托;
C.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旧)(电梯)B级及以上等级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新)(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
D.销售代理商提供电梯品牌生产商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国家质监总局核准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含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制造类别包含本次招标产品,级别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13)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销售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在“信用中国”(www.jscredit.gov.cn)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按照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执行。
(15)本工程不满3家投标单位,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参加
资格后审:
(1)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原件,见附件);
(2)如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招投标事宜,则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如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前来办理招投标事宜,则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缴款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投标项目负责人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缴纳时间为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何时间均可;
(7)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投标单位为销售代理商另须提供投标品牌电梯生产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若投标单位为生产商则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若投标单位为销售代理商则需提供电梯生产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9)如投标单位为销售代理商,必须提供投标电梯生产商对销售代理商本次投标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10)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旧)(电梯)B级及以上等级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新)(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杂物电梯)。
备注: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电梯安装企业单位需出具:A.企业营业执照;B.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详见附件);D.生产商对该品牌电梯安装维保的授权书。
备注:
① 以上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且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原件及有效复印件贰份,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不接受补充资料。报名单位必须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②除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凭证或缴款回单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后审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 、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
④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后审所需各项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
7、报名、资审、开标时间地点:
①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 7月31日。
报名地点: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
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②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详见附件);③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上报名材料除投标报名表提供原件,其他均需提供两份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②资审时间: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时间为
2020年 8月6日 14时 00分(超
过时间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审查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5条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
资审地点: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
③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6日 14:00
投标、开标地址: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常州市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
8、确定投标人的方式:□ 计分排名;□ 资审合格全部抽签;
√资审合格全部入围。
9、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
300元整,于报名时缴纳。
。
招标人:常州高铁新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人:孙端阳
电话:80580005 电话:0519-85606263
附件一
投标保证金说明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公告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招标公告的规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一日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投标保证金在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一日未到账,作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
2、投标保证金递交的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南农商行高新区科技支行
帐号:8273204110701201000050058
(2)投标保证金金额:
每单位每标段:
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必须在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一日时间前用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务必在用途栏注明工程名称,在资格审查时由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核实入账情况,投标人无需更换票据。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至缴纳账户。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其他按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建[2012]211号和常建[2014]100号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致: (招标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为
(项目名称)项目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洽谈、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须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招标人)
本授权书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字:
日期:
注: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和签署投标文件的不须提供该委托书。
2.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
3.所指代理人即为投标代表人。
附件三
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
(招标人):
根据贵单位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我单位拟参与该招标工程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
我单位基本情况:
1、资质类别和等级:
2、企业业绩、信誉:
3、其他说明:
(1)本企业和本次所报的项目负责人均无因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而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
(2)我单位将对本次投标中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有不实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地企业停止一年的投标,外地企业三年内不得参与投标并通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如果我单位中标,将按有关规定和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相关手续。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E-mail:
申请单位名称(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主办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联合体协办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主办、协办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工程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 工程主办单位。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主办单位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主办单位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主办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 ,协办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 。
7.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8.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9.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主办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协办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注:联合体投标提供)
附件五
评 标 办 法
一、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有效投标文件
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在工期、质量、项目负责人等方面均符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
二、对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
(一)、投标报价:70分
1、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在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及以下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
2、设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 7 家或 7 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则:评标基准价 C=A×K,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5分,每高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5.5%、96%、96.5%;
注:各类抽签值在抽取产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调整除外。
(1)所有抽签均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确定有效标后由招标人代表进行随机抽取。
(二)、综合实力:9分
1、制造商曳引机获得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曳引机1级能效等级)得3分,曳引机2级能效等级)得1分。(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无则不得分)
2、制造商具有电梯企业市场质量信用AA级证书的,得3分。(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无则不得分)
3、获得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江苏省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证书的,2019年度五星级的得3分,二星级的得2分。(提供证书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三)、服务与支持:21分
1、有完整的施工组织方案(2分):明确工期、质量、安全组织体系、文明施工和各项保证措施得2分,每缺一项扣1分。
2、服从管理与配合(2分):有服从业主管理承诺的,得1分;有与其他施工队伍协作配合(土建、装潢单位)承诺得1分。
3、投标人售后承诺曳引机,控制柜,门机,限速器,安全钳五大件质保五年得3分,提供承诺书原件。
4、承诺在质保期内购买电梯第三方责任险的得3分,提供承诺书原件。
5、设备的质保期在符合质保期二年的基础上每延长半年加1分,最高得6分,提供承诺书原件。
6、有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内容和保养费用说明,维修保养费用最低者得3分,第二名得2分,其他不得分。
7、维修响应:承诺维修响应时间30分钟,白天1小时,夜晚2小时以内赶到现场维修处理的得2分(提供维修响应承诺书原件)。
三、定标
以上得分汇总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则选择其中投标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侯选人;若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当场按签到顺序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注意事项:
1、一旦发现中标候选单位的投标项目建造师已有在建或已另有工程中标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2、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工程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为准。
1、招标内容:电梯2台,包括电梯设备、安装材料、备品备件,并运抵买方工地现场,安装、调试合格,各项检测与验收、直至买、卖双方及买方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并领取使用许可证,交付买方使用,即交钥匙工程。
2) 报价要求包含设备费、运保费(装卸、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吊装、脚手架搭拆租用)、各项检测与验收费用、免费维修保养服务等所有费用。装饰装修单位的管理配合费含在报价中。
2、本次设备安装作业不得转包。安装单位须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及施工经历资料,而且必须具有与本项目设备同型号电梯的安装经验。谈判响应文件中须明确负责此项目设备安装的队伍人员名单及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经招标人审查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