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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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公章) |
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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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常柴铸造厂及单缸机厂地块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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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ZRCG-20210403 |
项目地址 |
新北区飞龙路10号、龙城大道13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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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差错率不高于5% 。 |
服务期限 |
与搬迁工作同步,并根据招标人具体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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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标准 |
根据《关于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尽快做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评协〔2009〕199号)拟按资产评估原值分档计算,按差额费率上限的80%计取。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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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常柴铸造厂及单缸机厂位于新北区,其中常柴单缸机厂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常柴铸造厂建筑面积38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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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财政部门核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经省财政厅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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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要求 |
资产评估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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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到场要求 |
在开标时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带好本人身份证准时到场参加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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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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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及报名时间 |
2021年4月13日上午9:00至2021年4月15日下午17:00
(报名时携带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原件一份,资料费300元,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需填写完整,加盖公章、法人章并法人签字,格式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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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229#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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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 |
张丽珠 0519-85606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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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开标截止时间 |
2021年 4月22日下午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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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开标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229#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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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间 |
同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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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地点 |
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229#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会议室 |
招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巢凯明 0519- 89605330 |
附件一:
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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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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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常柴铸造厂及单缸机厂地块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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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新北区飞龙路10号、龙城大道13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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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报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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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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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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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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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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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人及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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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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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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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接受人
审查意见 |
审查人签名: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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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投标报名人应如实填写;
2.所有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该相符,原件由接受人审查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3.投标报名结束后进行汇总,并将投标报名汇总送招标单位领导小组备案。
4.投标项目负责人一经报名,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一律不予更换,如投标人擅自更换,则作资审不通过处理。 |
附件二:
评标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综合实力、陈述及答辩等方面进行评审,具体办法如下:
一、技术标(60分)
1、项目概况(10分):阐述本项目概况以及项目开展的前期准备、方案。要求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内容完备、重点突出、程序规范、措施操作性强。优得10分,良得9分,中得8分,差得7分,没有不得分。
2、内部管理制度(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部制度和管理制度科学性、完整性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依法评估、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政策。优得10分,良得9分,中得8分,差得7分,没有不得分。
3、质量控制制度(10分):针对资产评估项目如何控制评估质量,确保高效益、高品质完成评估服务。由评委综合评判,优得10分,良得9分,中得8分,差得7分,没有不得分。
4、进度保证措施(10分):如何在招标人要求下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评估,有完善的、可操作性的进度保证措施。由评委综合评判,优得10分,良得9分,中得8分,差得7分,没有不得分。
5、合理化建议(10分)。结合以往资产评估服务经验,能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合理化建议。由评委综合评判,优得10分,良得9分,中得8分,差得7分,没有不得分。
6、服务承诺(10分)。详细服务承诺(包括服务承诺、守法承诺、与相关单位配合良好承诺)。由评委综合评判,优得10分,良得9分,中得8分,差得7分,没有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部分最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若出现小数点则通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综合实力(20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 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3、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项目机构人员中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4、投标人近三年来(开标当日往前推)拆迁类有资产评估业绩,有1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提供合同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三、答辩(20分)
在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本项目服务方案的答辩。根据答辩结果的正确性和满意度进行打分。优秀 15-20分、良好8-14分、合格1-7分,未参加答辩不得分。答辩顺序按签到顺序确定。投标答辩场所只允许投标项目负责人进入,工作人员将对其进行身份确认(答辩人员需携带有效证件以便核实),否则不得进入参加答辩。项目负责人未能参加答辩的,本项不得分。项目组现场答辩将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作为最终得分(若出现小数点则通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定标原则
以上各项得分相加即为投标人的评标总分,评标总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评标总分相同,当场按签到顺序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注意事项:
1、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否则不予得分。要求“原件核查”的须在投标截止前将相关原件或公证件随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以供评委会核查,过时不予接收。
2、评标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和原件、公证件)的,不作为评标依据,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