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公共卫生康复中心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隔离场所建设项目桩基检测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有效期 : 2021-8-5

常州市新北区公共卫生康复中心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隔离场所建设项目桩基检测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单位(公章)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
项目名称 常州市新北区公共卫生康复中心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隔离场所建设项目桩基检测项目
招标内容 常州市新北区公共卫生康复中心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隔离场所建设项目桩基检测项目,满足现行质量验收规范、现行质检验收规定的所有检测项目。
项目估算价 48.37万元(含税)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内容必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等内容;
②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内容须包括:地基基础。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
评标办法 详见附件三  
公告时间 2021年 8月 5日-2021年8月9日
报名时间 2021年8月5 日-2021年8月9 日
报名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招标代理办公室
报名所需携带资料 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原件一份,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需填写完整,加盖公章、法人章并法人签字,格式见附件。
资料费 投标单位于报名现场缴纳资料费300元整(现金)。
投标保证金(元) 投标保证金10000元,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南农商行常高新科技支行
账号:8273204110701201000050058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到账,作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
资格审查时间 同开标时间
资格审查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会议室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8月18日下午14:00
投标、开标地址 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开标室]
代理、联系电话 张工 0519-85606263
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宗工  13685286287
备注  
 

附件一: 
资格审查的相关资料
一、资格审查需携带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
2、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二)
3、企业营业执照;
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5、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6、项目负责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
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特别提醒:
(1)以上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供原件及二份有效复印件,(资审材料必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2)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后审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3) 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4) 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备注:
一、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资审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已经年审通过的。
二、本工程资审合格单位不满3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附件二:
常州市新北区公共卫生康复中心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隔离场所建设项目桩基检测项目
投标报名表
招标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投标单位报名情况
投标单位(盖章)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项目负责人  
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投标报名接受人
    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日期:
备  注 1.投标报名人应如实填写;
2.所有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该相符,原件由接受人审查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3.投标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应进行汇总,并送单位领导小组备案。
 
 
 
附件三:
评标办法
本工程只对经过评审确定为有效标书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本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以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本工程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一、报价(80分)
1 报价 80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不含税价)作为基准价,投标报价(不含税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80分,投标报价(不含税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扣完为止。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供应商总体评价(20分)
1 业绩 5 提供自2018年1月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桩基检测类合同每提供一份合同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或公证件开标时核查,否则不得分。
2 企业资信 15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证书、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一个得3分,企业资信等级证书AAA级得3分,最高得1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或公证件开标时核查,否则不得分。
 
 
注: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在所有有效投标文件中,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得分相同,则选择其中投标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则随机抽取确定。
3、本工程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为准。